竞标原则
不参与没有公平原则的竞标和比稿,如今大到国家形象设计,小到企业的宣传画册设计。似乎都流行比稿和竞标,或者说公开征集。但是竞到最后基本都令主办方大失所望。从几百上千份的作品中竟很难选出适合的作品。究其原因,可能有很多,但是我想根本的是对设计本身的不尊重,或者说对设计师的不尊重,这样就不会有优秀的设计公司和设计师去参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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价格原则
我们始终坚持“一分钱 一分货”的道理,设计水准的高低导致价格也不同,这就需要决策者具有一定的设计鉴赏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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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付款原则
“你们先出方案看看吧,等方案定了我们再支付定金和签约”。这种形式在行业中似乎很常见。或者说大家都已习惯了这样的操作方式。因为这涉及到双方最后合作与否的问题。往往双方在并没有深入沟通和了解信任的基础上就展开了工作。设计公司在诚惶诚恐中提交方案,客户也在忐忑中审视方案。结果这样的合作流程到最后只能使方案“流产”。为什么大家不能更多的给对方一些信任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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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决策者沟通原则
一个品牌形象的决定权往往在于决策者,但品牌的决策者往往又都是非专业的人士。那么,一个非专业的人士如何去把控好绝对专业的品牌事务呢?三二一设计的观点如下:其实对于品牌设计来说,决策者和设计公司是“将与帅”的关系,他们之间的平衡点是“帅智而将勇”。这也就是说决策者要够明智,设计师要够专业。身为决策者不一定要会设计,但一定不能缺乏对设计的鉴赏能力。否则会让好的方案从眼前溜走,而采用了不恰当的方案则更糟。所以品牌设计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事情,而是客户与设计公司需要共同努力的事情。决策者在建立品牌时一定要加强自身品牌观念与设计鉴赏力,要善于采纳和运用好的方案,这才是真正的“帅借将而定全局”。正所谓设计公司的品牌设计不够出色,决策者可以将其换掉,但如果决策者在品牌观点上存在误区,那么“受罪”的只有无辜的品牌了。这就是为什么善微设计一定要和决策者沟通的原因。